10 我做的狗食,好吃吗(当众脱光羞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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偷东西不是他来这里的主要原因。 他偷了蓝宝石项链,栽赃给那个叫穆潮钰的男人,害他被监狱拘留了三天,所以监狱里权势滔天的三个男人都想让他死,死前,他们要折断他的骨头,把他踩到泥里。 仿佛骨头缝里都在发冷,连莘忍不住地发抖。 他们都针对他,这里有权有势的人都针对他……他烂泥一样地活着,一辈子都会呆在这个叫一号监狱的地方——不,不,他可能没有一辈子,他可能明天就会死…… 时慎序不再看他,抬步往桌后走,“我会重新给你安排监舍,从明天开始,跟着监规的时间安排,去操场搬石头,这个月的考评得分不合格,会有惩罚,我想你不会希望体验一次。” 他打了个电话,吩咐几句,便有人进来把呆住的连莘带走了。 新的监舍是上下铺八人间,直到有人回来,他才知道,第三监区还分了高低两级,高级罪犯情况特殊,除了放风吃饭,轻易不能出监舍,低级罪犯则是从第九监区调来的,专门用以维持监区内的环境,打扫、劳动或者做其他杂活,和所有第九监区的罪犯一样,有月度考评和工作量。 时慎序派了普通医生给连莘接骨,接骨方式粗暴又直接,咔嚓一声就算治疗结束,随医生而来的人给他剃了光头,迟来的剃发让连莘有了入狱的真实感。 第二天,连莘去指定的工地干活。 搬石头是个体力活,连莘以前从没干过,他从小就开始偷东西,偷东西这种事情,只要成功过一次,尝过那股轻而易举得到钱财的快感,就很难再戒掉。 他十七岁时廋得像十三岁,在他能找到正经苦力活之后,偶尔几次,他想过靠自己的双手双脚去干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