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合法()》by:一蟹不如一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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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跳下去。 老实人费了好大力气才把四老公从天台下拦下来,于是跟他去结了婚。 小老公很帅那方面也很强,可年纪小,有些幼稚,不过老实人脾气好,日子也就那么有惊无险地过,直到有一天,二老公找上门来了。 二老公发现老实人再婚后直接发疯,将老实人告上法庭,说老实人重婚罪,法官是跟他家里是世交,所以他有把握会让老实人跟那个小兔崽子离婚。 这不查还好,一查不得了。 结果老实人所有的前夫都未签离婚协议。 也就是说老实人同时跟四个人有婚姻关系。 法官看着所有涉案人员。 联邦新任委员会主席,掌握着联邦经济命脉家族的唯一继承人,刚刚获得人类进步奖的联邦高级实验领导人,还有联盟署长的儿子,未来的联盟继承人,和一个平平无奇的老实人。 法官们:“…………” 每个都得罪不起,每个都私下同他通气想继续存续婚姻关系。 该怎么判是个问题。 于是法庭一锤定音,宣布了老实人的四段关系皆有法律效力,一周里,每个丈夫都有单独与他相处一天的权力。 于是老实人成了联盟唯一的合法共妻。 老实人:“…………” 本来是想写一个有性瘾的老实人来的脑洞,嘿嘿嘿,我喜欢。 背景架空,各种元素都来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