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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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应手,便一直用着罢了。三年前季瑾以结婚为由向他递交辞呈,雄主是大贵族李家的旁系雄子,大小也算个小贵族,哪怕做个雌侍,对于季瑾平民军雌的身份来说也可谓高攀。 他在辞呈里推荐罗斯接替他的位置,连后事都给夏琛预备好了,夏琛没有任何不批的理由,爽快地签了字。没想到隔了一年就在管教所里看见他,还挂着震慑力如此巨大的头衔。 可以,很能造作,以前在军营里怎么没发现他这么有犯罪天赋。 送来管教所的雌虫大都是抵抗过雄主的,虫族里雄虫的地位至高无上,生来享有帝国的高额补贴,一辈子吃穿不愁,唯一的任务就是让雌虫繁衍后代,除了雌君只能娶一个,雌侍雌奴随便收,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,只要不打死就没关系。如此特权导致他们大多性格恶劣,夏琛深知同类们都是什么德行,他不同情那个被杀的小贵族,帝国法律奖惩分明,季瑾杀了自己的雄主,按律该死,他也没什么意见。 他只觉得季瑾挺不错,雌虫那张脸本就清俊,看了六年已经看得很顺眼了,身材也很好,最重要的是他知道季瑾是个话少的,而且足够听话,肯定能老老实实地给他操,一点不作妖。 夏琛满意极了,当即定下了他。 管教所的动作很快,不到两个小时便把季瑾带了过来。雌奴爬进来的瞬间夏琛就看见他后背上鲜红的裂口,看起来做了紧急处理,血还是不断从那数十道口子里往外蹿,还没等他爬到自己面前,他那张昂贵的纯白地毯已经被血迹玷污得惨不忍睹。 在直视季瑾血肉模糊的后背和还算干净的脸之间,夏琛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脸。 他让季瑾躺在地毯上,吩咐了一句别叫,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