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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里摘个大点的冬瓜回来,我们今天炖一锅冬瓜骨头汤!” 想到冬瓜骨头汤的美味,沈建东舔了舔嘴巴:“我去摘冬瓜。” 沈红英有点局促地说:“那我来做饭。” 余思雅就等着这句话,她从没用过乡下的灶,而且上辈子小时候吃孤儿院,后来吃学校食堂,工作后也食堂跟外卖轮着来,唯一会的就是煮泡面。 让她吃还行,让她动手,那今天大家都别想吃饭了。 好在乡下女孩子大多都会帮家里做家务,沈红英会做饭。她进了灶房,麻利地淘米下过,烧上火再处理骨头。 过了半个小时左右,灶房里就传来了食物的香气,不过骨头要多炖一会儿。所以这顿午饭还是吃得比较迟,直到快两点,饭菜才端上锅。 虽然有了粮食,不过距分粮还有三四个月,所以沈红英也没舍得煮白米饭,而是混了些南瓜在里面。但盛饭时,她刻意先给余思雅盛,等轮到她自己时锅里几乎都是南瓜了。 余思雅看着自己面前没什么南瓜的米饭,不知道说什么好。这妹子太软,太为他人着想,太能忍让了,简直是现代版的孔融。不过这也怪不得她,她从小受的教育就这样,她见过的大多数女人也都是这样。 只是这样的性格以后遇到有良心的男人,和善的婆家那还好,要是遇到个黑心肝的,肯定会被人啃得骨头都不剩。 但把未来寄托在别人身上,本身就是不靠谱的事。 算了,慢慢来吧。她靠沈跃的抚恤金过上了啃骨头的日子,顶着他烈属的身份不用再受娘家婆家掣肘,获得了这个时代女人少有的自由自在,那就帮他照顾教育好这对弟妹,算是还了他的人情吧。 “吃饭,这顿全吃完,不然晚上就馊了。”余思雅没多说,拿起了筷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