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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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贵芬带着周平平一路往北走了。起初她心里还七上八下的,夜里睡觉都不敢脱鞋,听见狗叫就惊得从炕上弹起来。可一天两天、一月两月地过去,什么动静也没有。 风平浪静。 胆大了,日子总要过。王贵芬在一处落脚,两年后,甚至给自己找了个男人,姓张,隔壁县的,庄稼人,比她大七八岁,死了老婆,带着两间土房三亩地。对方没孩子,王贵芬对这桩婚事很得意。她谎称家乡遭了水灾,自己是带着侄子逃荒过来的。 村里人问那小孩叫什么名字。王贵芬随口说:“周承平。” “啥?” 她低头看了看身边那个瘦瘦小小的娃,眼珠子一转:“周……平平。” 平平,普普通通的平。叫着顺嘴,也不扎耳朵。 从此周承平就是周平平了。 王贵芬后来一连生了四个孩子,三儿一女,一个接一个地落地。家里人口多,本就不多的资源更加紧张。 周平平这个寄人篱下的外姓人,从记事起就知道自己跟别人不一样——人家管王贵芬叫“妈”,他管王贵芬叫“姑”。 但他从来没有被苛待过。有什么吃的,姑父也会从口粮里给他留一份;只要过年裁新衣,几个孩子一人一身,没落下过他。 只是寄人篱下的孩子天生就比别人多长一双眼睛。周平平看见姑父弯腰从米缸里舀米时皱起的眉头,看见王贵芬把菜汤兑了水当一顿饭时紧抿的嘴角。 不用谁教他,他自己就学会了:多干活,少说话,别给人添麻烦。 于是周平平自觉承担起了拉扯弟弟妹妹的活儿。洗衣、做饭、喂鸡、帮着大人拉扯孩子,给奶娃娃换